如果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欠银行的贷款还要还吗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还活着,那么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原因可用购房过程中借款人与开发商、借款银行三者的关系中得到解释:借款人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从而获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开发商与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关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银行的借贷关系,而房产在这层关系中只是一个补充物,即作为保证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并不能以房屋倒了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贷关系的借款银行支付月供,这个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钱买了部手机,但在还未还清借款时手机就被偷了,但是您还是需要还朋友买手机的钱是一样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产还在,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清偿其生前债务,即房贷由该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为“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因此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即使不偿还也不犯法。
3、与情况二相似,当借款人通过向借款银行借款购得房产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同时法律有规定借款人的其他遗产,必须优先偿还房贷。
地震把房子震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在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们这一代人对地震可谓是有了刻骨的认知了。地震来的悄无声息无法避免,来的快走的也快。来的时候什么也不带来,只带来灾难,走的时候什么也不留下,只留下一片废墟。地震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一片片倒下的房屋,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房子,没有交付时就要由开放商担负损失,如果已经完成交付了的话就要由购房者担负损失。那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呢?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购房者,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了。在购房时选用贷款买房,其实是将这个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分期将钱打给开发商或者一次性将钱打给开发商,而买房者则每个月还贷。
这个时候的房屋的所有者其实已经在实际上是属于买房者了,所以按照合同法如果遇上不可抗因素房子倒塌了,买房者担负房子的损失的同时,还要继续还贷款哦。而如果房子没了,人也失踪了,银行也没有办法,只能终止债务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当房屋在作为抵押物时损毁了,有抵押物债务关系就变成了无抵押物债务关系。也就是说你不还银行也那你没有办法,只能拉黑你的信用。
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总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所在地的机构应当协调各级对受灾地的救助,并且有救助和补贴的义务,没有赔偿的义务哦。但是国家却有巨大的协调性,从每次地震中社会各界对灾区的援助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是会为那些蒙受了巨大损失的灾民们谋划出路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次发生了重大灾难我们的重建工作总是非常迅速的进行,不得不说,我们的国家真的很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