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武汉公积金支付宝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租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3、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4、提取人及配偶近12个月未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二)购房转账提取(仅限武汉地区购买的商品房、集资建房)

1、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无论该套住房是否付清购房款,均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还商贷提取

1、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权人和共同抵押权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四)两证提取

1、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五)组合贷款提取还商贷

1、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贷中,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该笔公积金贷款为组合贷款;

3、在武汉中心办理了组合贷款且正常还款已达6个月;

4、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当前无逾期;

5、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偿还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

(六)改善性提取

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有过一笔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2010年3月8日(含)后有过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或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住房为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仅可在首套住房提取终止,且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购房总价(公积金账户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七)异地贷款提取

1、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已进行异地贷款冻结;

3、本套异地住房公积金(含组合贷款)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

4、提

2023年武汉公积金一年能提取几次

2023年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两次。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可以享受提取公积金的权利,但提取次数也是有限制的。

2.该法规规定,每年最多可以提取两次,每次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3.因此,2023年提取公积金的次数是有限制的,一年内仅可提取两次。

外来人员武汉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

外来人员武汉公积金销户提取方法步骤如下:

1、首先去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销户的申请或者提前拨打客服电话进行申请;

2、将所在单位开出的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工作收入流水账单、征信报告等资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3、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完成提取。

武汉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的(以下简称自有);

2、偿还购买自有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